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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现行电信诈骗案件规律特点、打防难点及对策建议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2-04-19 13:38:48 】 【 来源:泸州长安网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经济新业态的升级转型,特别是电子支付、电话(网络)银行等资金往来方式的普及,电信诈骗案件逐年增多,据公安部数据:仅2019年全国就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20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万人,同比分别上升52.7%、123.3%,全年通过“96110”反诈专线,共向各地推送预警线索170万条,劝阻受害人101.6万人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6.1亿元,紧急止付冻结涉案银行账户55.5万个,拦截涉案资金373.8亿元。电信诈骗案件不仅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给部分受害人带来危及身心健康的“二次伤害”,极易引发社会关注事件。目前电信诈骗犯罪形势仍然严峻,因此分析总结电信诈骗案件的特点规律,科学预测电信诈骗犯罪的发展趋势,系统构建电信诈骗犯罪的侦控防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将对电信诈骗特点、现行打防体系、今后工作建议进行一粗浅分析。


  一、电信诈骗的相关规律


  20世纪80、90年代电信诈骗类犯罪在我国台湾、香港等地及国外一度猖獗,随着台湾警方较长时间的系列打击之后,其发案一度陷入低谷。但2000年左右,电信诈骗案件在我国福建、广东等地出现,随后向全国各地蔓延,其发展路径简单的可以归结为台湾人-沿海地区-全国扩散-外籍势力渗入,目前电信诈骗类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现行电诈案件显著特点


  1.手段多样化。据公安部的相关通报显示,截止2018年常见的电信诈骗形式超过60种,按诈骗工具分类有手机、电话、聊天软件、网络电话、电商平台等。按诈骗内容分类有冒充亲属以“患重病”、“出车祸”、“急借钱”为由进行诈骗;以股市、期货、彩票等投资渠道“找钱”为由进行诈骗;冒充公检法人员以受害人因涉嫌犯罪为由进行诈骗;冒充政府工作人员以退税、发放补助为名进行诈骗;以婚恋感情为套路,进行“杀猪盘”诈骗;利用受害人急需民间借贷,以小贷公司或网贷平台以收取手续费为由进行诈骗;伪造冒充银行、电商、政府部门的网址或二维码骗取个人信息进行针对性诈骗等。


  2.更新蔓延病毒化。据一线办案民警反映,现在电信诈骗犯罪升级进化速度不断加快,以往一种典型犯罪手法可以沿用3年左右,而目前一般2、3个月就会出现犯罪手法一种升级变形。现在甚至有犯罪团伙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犯罪升级,即向广告公司、策划公司等购买“创意服务”,要求服务内容紧贴最新的国家政策、社会热点。例如今年的疫情防控期间,涉疫的电信诈骗案件就从最初的口罩购买,发展到口罩机、熔喷布购买,而后又发展到政府对口补贴、消费券发放、协助贷款等等。除此之外,犯罪分子使用的作案工具和设备日新月异,从固定电话、网络电话,到伪基站、伪网站,到现在的多卡宝、智能机器人等,犯罪分子利用技术进步、信息的不对称性使犯罪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翻新。


  3.集团公司化与据点分散化。据近年来侦破的电信诈骗案来分析,犯罪团伙越来越呈现集团公司化发展趋势,即内部分工进一步细化,除了传统的卡商组、话务组、资金组之外,新还出现了信息组、法务组、策划组等,甚至从2018年起还出现了将话务组、策划组外包的发展趋势。为了逃避法律打击,犯罪分子还将各个组分散到多地,甚至将核心数据机房设置在国外,进一步加大了侦破难度,2019年12月,泸州汇集全市警种之力历时2个多月,第一次成功开展跨境打击工作,铲除越南3个话务窝点,以及国内外省的3个关联窝点。


  (二)现行电诈案件存在的难点问题


  1.打击层面。一是案件管辖难,按现行案件管辖规定,受害人所在地、犯罪行为实施地、嫌疑人户籍地等都有管辖权限,现实工作中多是由受害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受理报案,由于受案机关的地域、人力、资源等因素限制,可能存在对同一犯罪团伙多头立案、只立不侦的情况。二是案件侦破难,由于电诈案件侦办的独特规律,受案机关对侦办此类案件存在四个难点:一是办案性价比低、二是证据认定难、三是受害人落地查询难、四是黑灰产业全链条打击难,从而导致电诈案件破案率一直处于低位,有学术文章披露:2017年我国电诈类案件破案率不到9%。三是联动协作机制尚待完善,目前国内的电诈案件有特定的广西、海南、福建、湖南等几个“重灾区”,当地的案侦资源早已处于“挤兑透支”状况,而新的犯罪聚集地也在不断出现,当地政法机关对电诈团伙更常用的是快速见效的“打散”,而不是彻底根治的“打掉”。


  2.预防层面。一是电诈案件的“传染性”不断增强,电诈案件的参与人员从最初的沿海地区到特定地域,再到现在的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开招聘,已呈现全域参与的趋势;同时从近年来抓获的嫌疑人身份来研判,具有大学文化程度以上的嫌疑人逐年呈明显上升趋势,在少数案件中具有大专文化以上的嫌疑人已占总人数的25%。二是电诈案件的“警示效应”尚缺力度,因为电诈案件侦办时对证据要求较高,如一旦没有实现全链条打击,即可能在后期诉讼过程将面临较大难度,在现实办案中也发生过赴外地抓获30余人的话务组,但因证据体系缺失,最后只能协调检察院以诈骗未遂的罪名起诉4名管理者。三是电诈案件的宣传工作有待精细化,在走访得知群众对以前那种“开门见山”就提钱要转帐的电诈套路已有充足的警惕意识,现在犯罪分子对目标人群采取“精神控制”的方法,即用感化、哄骗、恐吓、引导等方法将目标人群的思想短时间控制,让受害人不断巩固自己的错误认知而自愿转帐,甚至还出现了个别受害人明知是电诈,仍想“赌”一下时间差,笔者在调阅某案件卷宗时,发现受害人明知是电诈理财骗局时,但因嫌疑人前期仍能按时返利,受害人便加大资金投入,想在嫌疑人跑路前“再捞一笔”,最后被骗30余万。综上所述,电诈案件在强力宣传攻势下会受到一定的遏制,稍不注意极有可能出现反弹,泸州2019年采取攻势宣传措施,全年受理的电诈案件同比下降31.56%,但在2020年由于疫情因素导致的电商经济繁荣的前提下,今年1-6月泸州全市受理的电诈案件同比上升113.5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同比上升56.37%)。


  3.应急处置层面。一是传统的前端挡截能力还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以银行窗口为主阵地的挡截能力已显现出应有的效能,但在下班时段中的ATM机操作及网银(手机)操作仍属“空窗期”,受害人不能及时接受到有效干预。二是追赃挽损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现在以“杀猪盘”为代表的渐进式电诈犯罪,让传统的止付挽损工作机制陷入失灵失效的被动局面,通常是被害人在转帐后,感情崩溃时才会醒悟。三是事后的安抚干预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目前对电诈受害人的事后安抚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特别是对学生、老人、单亲家庭、患病家庭等特殊人群应加大干预工作力度,严防因电诈案件引发“二次伤害”等极端事件。


  二、目前泸州打防电诈案件的相关成功经验


  泸州市公安机关针对电诈案件的特点,及时组织专业队伍,探索“数据战”、“科技战”、“合成战”,不断提升电诈案件的“控源头、强打处”质效,仅今年1-6月,全市共破获电诈案件95起,抓获嫌疑人186人,成功止付资金7067.21万元,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电诈案件均已全部成功告破。主要有以下成功经验:


  1.建架构、组团队,提升打处工作的专业性。一是组建打防工作综合体,在市公安局层面组建了反诈中心,现有专职民警3人,专职辅警7人,并按照联合工作机制,现已入驻企业9人(银行5人、通讯运营商3人、网络服务商1人),初步实现了即时对涉案电话号码的查询、关停和对涉案银行帐号的冻结,目前反诈中心共处置电诈预警信息1万余条,处置率达到100%。二是完善分级协同机制,各区县公安机关先后成立专业反电诈队伍,目前区县公安机关已配备专职民警30余人,专职辅警20余人,且在案件受理办理上进行分级管理,市级反诈中心负责重特大案件的研判预警、落地推送、协调衔接等工作,而区县公安反诈中队负责辖区串并分析、线索深挖、专案经营、协同抓捕等工作。三是专班合力攻坚,遇到重大案件攻坚时,整合大数据、刑侦、技侦、网侦、情报等专业警种资源,优化合成作战,提升深度研判和串并案侦查能力,2019年12月破获首例境外电诈案便是成功例子。


  2.盯重点、抓关键,提升打处工作的精准度。一是提升拦截干预质效,利用数据库、算法等科技优势,对碰撞比对出的涉案号段、高危号码、可疑网址及时开展人工干预措施,一方面高效拦截阻断电诈信息,一方面果断开展抢先止付、抢先冻结等反制工作。同时不断完善“市反诈中心-入驻部门-派出所”三级协同预警拦截机制,与通讯经营商、网络安保公司深度融合,利用预警发布平台,及时向各辖区派出所精准推送近期本辖区电诈案件发案规律及作案手段,由辖区派出所通过微信群、QQ群进行网上宣传和落地宣传,提高人工干预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最后在银行柜台部署专职人员对潜在的受害人群加大劝导工作,坚决守住最后一道防线。二是对高频电话、可疑帐户、高危人员加大管控力度,加大与通讯运营公司的合作,对短时间内的高频电话号码及时查控,加大源头发现;与各大银行积极联动,对可疑帐户信息、可疑人员开户等及时问询,并第一时间通报相关信息,有效管控私人和对公帐户;对涉电诈前科人员、高危人员加强日常管控,用足用活注销证件、限制出境等管控措施,现已对全市446名高危人员采取相关措施,坚决防止其出境作案。三是推广立体宣传防范,在入户(小区)宣传、户外宣传、视频宣传、网络宣传等领域发力,并探索建立电诈体验室,不断增强公众的参与度和互动性,提高防范宣传的个性化和定制化,真正让反电诈宣成为群众的“潜意识”和“肌肉记忆”。


  三、下步工作措施建议


  1.体系对抗、系统治理。对电诈类案件要有一个全面准确的认识,电诈案件是在信息经济时代的前景下诈骗类犯罪的“自然升级”和“自我进化”,我们对电诈这种非接触式新型犯罪要有全面清楚的认识:一是要认清电诈案件主要是利用“恐吓、利诱、情悦”的三大作案手法;二是要认清电诈案件是互联网黑灰产业现阶段的特定典型表现;三是要认清电诈案件的打防是一个综合性长远性的系统治理工程。在全面认识的基础上,要对电诈案件置于系统治理之中,即首先要坚持以专业对专业的原则,用好各种科技手段,找准案件突破口;其次要创新宣传投放方式,加大宣传工作的精细化和精准度,不断提升普通人群特别是学生、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对电诈的免疫力;再者对黑灰产业要加大整治力度,彻底铲除电诈案件的滋生土壤;最后党政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高网络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2.优化战法,快打严查。一是健全完善合成攻坚工作机制,在原有机制的基础上,要将刑侦、技侦、大数据、网侦、经侦、情报、出入境等警种更进一步整合,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数据共用新机制;同时强化异地警务协作机制,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高危地区的警务协作机制,避免少数地区长时间陷入案侦资源“挤兑透支”的被动局面,真正形成全国一盘棋的主动态势;此外还要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跨国警务协作经验,特别是在证据固定、黑钱追赃、人员引渡等环节要及时熟悉相关工作机制。二是打通警企壁垒,构建绿色通道。通过建立深度警企协作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与互联网头部企业的战略合作,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共建共用协作机制,一方面可以让内网平台的资源与互联网企业的大数据实现碰撞,提升数据获取量,以得到更多侦查突破口;另一方面也可以联合互联网企业构建多角度预警体系,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预防、拦截工作,更大限度避免群众上当受骗。三是稳步提升电诈案件的取证能力,要紧盯目前电诈案件侦办中存在的取证能力薄弱、证据标准不一致等突出问题,要充分依托大数据技术,广泛借助外脑智库,建设电子证据实验室、电子数据云平台,及时构建数据模型,适时优化相关算法,尽量还原犯罪流程,为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辅助量刑、办案决策等提供数据支撑,从而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3.精准施策,主动防御。一是要在对抗电诈案件中牢固树立“立足宣传,主动防御”的思路,既要达到“宣传广度”,又要实现“宣传密度”,更要做到“宣传深度”。“宣传广度”即要面向社会各阶层的人群开展宣传,不能遗漏任何人群,保证宣传工作的全覆盖和充足度;“宣传密度”即要综合应用各种传统、新兴媒体矩阵开展不间断的宣传攻势,形成眼球效应和听觉效果;“宣传深度”即要对特定人群采取符合其认知能力、接受习惯的策略路径,真正让防范意识入脑入心。二是适时设立“大举报”制度,要立足本地实际适时制定出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宣传举报方法、举报途径和举报金额,最大限度地调动辖区群众投入在反电诈工作中,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三是培育良好的电商(网银)消费习惯,要会同电商平台、银行、第三方支付等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帮助群众养成良好消费和支付习惯,牢牢把握转账、汇款的最后一道关口,从而达到保障自己账户安全之目的。


  4.查漏补缺、正本清源。一是最大限度保护个人相关信息,坚决打击查处个人信息贩卖的黑灰产业链和黑灰产业交易平台,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从而使电诈案件目标失准、力度失控,从源头上降低电诈案件的起源。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完善通讯、金融等相关行业制度,强化常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快速采取查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压缩电诈案件的活动空间。三是加强网络安全综合治理,落实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民生服务、金融服务等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积极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多方参与治理模式,破解网络犯罪治理难题,努力实现社会共治。


  (纳溪公安分局分局:邓毅、邓淞、马宏波)


编辑:王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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