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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法院联合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快速执结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2-04-24 14:40:40 】 【 来源:泸州新闻网

  4月12日,在古蔺县大村镇某村,古蔺县法院联合大村镇人民政府、某村村民委员会,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历时2小时就执结一起恢复土地原状纠纷案,让申请人陈某林的入户道路得以畅通,也让被执行人陈某登顺利拿到了2000元的土地补偿款。


  原告陈某林与被告陈某登、陈某远系邻里关系。2016年6月,为方便生产生活,陈某林在原有小路路基的基础上加宽入户通道,占用了陈某登一户的承包地约10平方米左右。陈某林给付了陈某登一户当年的青苗补偿约70斤玉米。


  同年,陈某林将加宽道路予以硬化,该道路目前是陈某林唯一联通本村机耕道的可通行农用车的道路。2021年初,双方因发生纠纷,陈某远和陈某登分别在认为属于自己承包地范围内的硬化路面上堆上了石头和泥土,妨碍了陈某林的正常通行。陈某林遂诉至法院,请求恢复入户道路。


  法院经审理判决,由陈某登、陈某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陈某林的入户道路予以恢复,同时由陈某林支付陈某登占用土地补偿款2000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履行义务,陈某林遂向古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自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在收到通知后置若罔闻。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系同村邻里,且双方年纪均较大,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与被执行人沟通,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态度一度让和解工作陷入僵局。为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司法权威,尽快执结案件,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执行。


  为确保强制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执行法官积极与大村镇人民政府、某村村民委员会、大村镇卫生院等进行联动配合,制定周密的执行预案。对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突发情况和风险进行评估,全面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到人。


  4月12日上午9时,古蔺法院出动警车2台、执行干警10人,与镇村两级干部沟通执行方案后,一同前往执行现场。历经2小时,执行干警在镇村干部的联动配合下,强制将涉案道路上堆放的泥土和石头全部搬离;申请人陈某林也将2000元的土地补偿款当面支付给被执行人陈某登。


  (张利娜)


编辑:王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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