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在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主题要求,合江县检察院“荔+·生命荔”团队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把“安全守护礼包”送到群众身边。
“间谍软件可能藏在手机里?”“拍摄特定区域的照片,按张数算钱?”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常见反面案例等方式向在场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阐释什么是国家安全以及怎样维护国家安全,介绍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呼吁广大群众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时拨打12339举报热线;任何时候都不要“翻墙”,更不得发表不当言论,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此外,干警还逐一解答了群众关于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咨询。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荔+”检察官提醒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可以这样做:
不随意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不轻信、不传播不明来源信息
不偷拍、不随意拍摄涉密场所和人员
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属地国家安全局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