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首例!因“黑飞”无人机被行政拘留!
无人机≠无人管
泸州一男子“黑飞”18次
被拘留!
2026年3月
王某(化名)是一名无人机“资深”玩家,他多次在泸州市
蓝光长岛国际小区附近
操控一架轻型无人机升空
他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备
也没有取得任何飞行批准
并且
该区域属于管制空域!
接到线索后
龙马潭区反恐特警大队、安宁派出所
迅速展开调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 王某起初有些不解 “也没造成什么损失, 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没造成损失,
不代表没触犯法律。”
民警当场指出
随着调查深入
办案民警发现
王某的“违法飞行记录”远不止这一次
2026年1月1日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正式实施
可就在短短两个多月内
王某在未报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
累计操控无人机飞行18次
其中6次超过了真高120m的限制
甚至飞达了440m的空域!
每一次升空
他都抱着
“反正没人发现”
“飞着玩玩而已”
的侥幸心理
殊不知
每一次“黑飞”
都可能对公共安全
及附近云龙机场的飞行秩序造成潜在威胁
到案后,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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