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一家“账上没钱”的被执行公司,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怎么办?近日,纳溪区法院另辟蹊径,通过多方渠道联系被执行人公司股东对其开展深入的说服教育工作,成功打通了执行梗阻,被执行人公司股东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切实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泸州某医院有限公司与被告泸州市纳溪区某养老院合同纠纷一案诉至纳溪区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支付协议。然而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泸州市纳溪区某养老院却未能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定义务,泸州某医院有限公司遂向纳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公司注册地对被执行人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股权等财产进行全面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面临无法实现的风险。
面对困境,执行局法官迅速调整执行策略,聚焦公司股东责任,通过多方渠道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公司股东,以“情理法”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股东开展释法说理与说服教育工作。详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告知其作为公司股东在法定情形下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同时结合案例剖析失信行为对个人信誉、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此外,执行干警主动向股东普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逃避执行不仅无法规避法律责任,还将面临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
经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沟通,几位股东充分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当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现场向申请人微信转账。
至此,这起“执行不能”的案件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圆满执结,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对法院高效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执行干警表示:“面对执行工作中的困难,我们始终坚持多思考一步、多探索一层,灵活运用法律武器,切实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知的方式实现。”
从“执行无门”到“柳暗花明”,这起案件的顺利执结,是纳溪区法院积极探索、强化执行措施威慑力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纳溪区法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被执行人关联主体的法律宣传与责任追究,持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