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2025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党委开展了提级巡察。2026年1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并在会前召开向纳溪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正伟的单独反馈会。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熊正彪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反馈了巡察情况,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赵正伟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熊正彪指出,此次巡察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党委发现的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不系统不深入;履行核心职能使命存在短板;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短板;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同时,对巡察了解的有关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已按照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希望有关同志认真自查,深刻反思,及时整改。巡察指出问题并不是否定工作成绩,实际是为被巡察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撑腰打气,为纳溪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希望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契机和抓手,以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推进泸州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熊正彪强调,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党委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巡察整改政治自觉。一是扛起整改责任。分局党委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是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整改销号。分局党委要全面梳理,根据时间节点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自评,按要求提出销号申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还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重标本兼治。分局党委要把巡察反馈问题与自身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与未整改彻底的老问题结合起来,与其他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联动整改。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也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把抓巡察整改与全面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密联系起来,与深化改革工作贯通起来,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抓紧抓实。
赵正伟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纳溪区公安分局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全局上下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区委的工作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分析,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能够立行立改的,坚持即知即改、快速见效;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明确阶段目标、细化推进举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把巡察整改与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发展,全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冯学银、姜艳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相关同志,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相关同志,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警种部门、各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退休职工代表和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