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县法院审结一起二手车位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广大市民敲响不动产交易风险警钟。小董因未审慎核查车位权属,花6万元购得车位却无法过户;卖方小冯因权属瑕疵,最终被判承担违约责任。
这起纠纷再次提醒我们:不动产交易无小事,审慎核查是关键。
2023年12月,市民小董在居住小区车库内看到张贴的车位出售信息,随即联系拨打了上面的电话号码。电话中,小冯称其持有部分车位,并提供车位号供小董挑选。最终,双方以6万元价格成交XX号车位。
小董既未要求卖方小冯出示车位权属证明,也未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车位登记状态,便全额支付了购车位款。尽管小冯将车位交付小董使用,但后续因该车位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双方就车位面积和价格等因素产生争议,小冯拒绝协助过户,导致车位始终无法“真正”属于小董。
无奈之下,小董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车位款并索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
卖方小冯明知车位尚未过户至自己名下,仍对外转让且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交易诚信,构成根本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买方小董作为不动产买受人,对车位权属、登记状态等关键信息未尽到审慎核查义务,存在过错,需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法官提示:不动产交易“四步避坑”小妙招
无论是二手房、二手车位还是其他不动产交易,买受人都应牢记以下四点,主动规避风险:
要求卖方出示不动产权属证书、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确认其是否真正拥有处分权。若卖方以“抵债所得”“办理公证”“代他人过户”等理由解释权属瑕疵,更需要提高警惕。
务必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这些信息直接影响交易能否顺利完成。
若卖方声称不动产是“开发商抵扣款”“抵债资产”,应主动向开发商、物业、甚至当地住建部门核实情况,避免轻信单方说辞
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全款,可约定“分期支付”或“预留部分款项于过户后结清”,用付款方式给自己留足“保障缓冲”。
不动产交易涉及重大财产权益,每一次“大意”都可能引发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希望大家以本案为戒,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把“审慎核查”刻进交易习惯,方能在不动产市场中安心交易,避免踩坑。
合江县法院在此提醒:交易有风险,决策需谨慎;学法护权益,安心享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