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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基层执法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6-05-15 10:21:00 】 【 来源:法润云溪

  根据纳溪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6年5月11日,纳溪区委基层执法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马洪超通报了本次巡察的主要任务和具体安排,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田洪春就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赵正伟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区综合执法局作为重点执法部门代表、区司法局作为基层执法领域专班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上,马洪超通报了专项巡察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将紧扣执法领域“四个方面”:党委(党组)领导部署情况、基层执法规范履职情况、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基层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田洪春指出,各有关单位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围绕巡察明确的政治监督重点深入查找问题。要全力支持配合,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客观准确提供情况,畅通反映渠道。要严守巡察工作纪律,确保巡察过程规范有序。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要共同完成好此次基层执法领域专项巡察任务。


  赵正伟强调,本次专项巡察是对全区基层执法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旨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客观反映情况,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严明各项纪律规矩,共同完成好区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据悉,此次专项巡察将为期1个月。巡察期间(5月11日-6月10日),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7381746603(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电子邮箱:nxqwdyxcz@163.com,并在区人民政府(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大门右侧、区行政审批局(纳溪区人民西路三段和人民西路二段交叉口)门口、区司法局(纳溪区凯阁路17号)门口、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纳溪区东升街道蓝天路一段13号)门口设置了巡察意见箱。同时,巡察组还专门设置了巡察二维码(具体附后),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评价、反映问题、提出意见。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各镇(街道)、区级执法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负责人在在收费、罚款、检查、查封等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工作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重点执法部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同志以及其他执法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分管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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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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