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联动巡察。2026年1月1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朱亚梅向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单独反馈巡察意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罗熙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精神。会上,朱亚梅反馈巡察情况,罗熙提出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刘孝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朱亚梅指出
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依法廉洁用权存在风险;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责任落实和具体问题整改不到位。巡察期间,对巡察了解的有关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罗熙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的重要意义。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把握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新要求,强化整改的思想、政治、行动自觉。要坚持“严”字当头,建立常态化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问题“清零见底”。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市检察院党组要扛牢主体责任,注重标本兼治,既出“当下改”举措,也建“长久立”机制。
刘孝勇表示
市检察院党组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完全认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切实增强整改自觉。将强化政治担当,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建立“三张清单”、落实“四不放过”。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提升政治“三力”,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用高质量整改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相关同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干部职工代表和退休人员代表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