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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法治思维 打造依法治统新常态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2-03-14 13:44:24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李超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工作从此走上有法可依的发展道路。随着统计法律法规体系逐步修订和健全完善,统计法治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之新机遇与新挑战。作为统计调查人责任重大,也应责无旁贷。

  

  处在新的历史时期,统计调查部门要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一名在职近10年的统计调查人,通过对《统计法》的学习,对自己从事的统计工作在法律层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统计法》可以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保障作用。因此,提高统计法治意识,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是统计调查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到党和调查工作大局中谋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要求防范和惩治统计工作弄虚作假。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这些举措开启统计法治建设新征程。作为统计调查人,要从政治高度深入认识依法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坚决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发挥好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为提高数据真实性筑牢法治防线。

  

  二、强化统计法治宣教,全面落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提起《统计法》,大多数人会觉得较为陌生。然而,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是统计调查工作的生命线,造成调查数据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是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淡薄和对统计法治认识的不深入、宣传不到位。因此,提高统计法治意识,加大统计法治宣教力度是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可信的必由之路。一是强化党政领导普法学法,这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有力保障。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离不开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准确认识,从源头上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的发生,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提供强有力保障。二是强化统计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这是提高数据质量的基本要求。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离不开统计从业人员的依法统计,统计从业人员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遵循,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细化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汇总、评估等各环节工作措施,落实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强化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这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核心基础。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离不开调查对象的准确填报,统计调查对象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要切实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使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有效性。四是强化体系建设,深化责任落实。各级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切实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落实到各个环节中,深化督查、依法管理。严打依法治统不力行为,树立新时代统计调查新形象。

  

  三、提升法治理念及思维,全面促进统计执法能力水平

  

  提升统计执法效果,必须依赖法治思维的提高和法治方式的运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对统计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统计部门和统计人要增强法治思维,手持《统计法》这把利剑,运用法治方式依法统计调查,捍卫好数据真实性这一生命线。一方面,统计执法人员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做到心中有法,心中有责;另一方面,统计调查机构要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要敢于“亮剑”,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要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严肃查处干预统计调查、拒不履行调查义务、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等违纪违法行为。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基层调查队的统计调查工作者,要深刻认识到统计法治建设没有休止符,要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的深度、普法宣传的广度、执法用法的力度,要牢记“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初心使命,坚定不移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以不断强化法治建设开创统计调查事业新局面。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射洪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编辑:王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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