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男子开皮卡车偷竹笋被逮个正着!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可见,食在民众心中占据位置之重要。然而,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总是有人选择性忽视。
近日,古蔺县公安局箭竹派出所接到群众杨某某报警:称其竹笋被偷,当场抓获偷竹笋的人。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查,黄某某、袁某等6人在位于古蔺县箭竹苗族乡富华村的国有林场内,采摘了约800余斤竹笋,在驾驶车辆准备离开时,被一名工作人员拦下并报警。原来黄某某、袁某等6人认为此林场无人管理,又见竹笋长得这么好,于是相约到林场内采摘笋子。
目前,6人对盗窃竹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黄某某、袁某等6人到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对黄某某、袁某等6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古蔺县公安局)
编辑:王先静
党政建设
廉政建设
泸州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830)3109969 |
蜀ICP备18017738号 中国共产党泸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大山坪市委政法委 邮编:6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