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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法院:一案带你了解什么是“执行不能”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3-04-04 11:11:48 】 【 来源:泸州新闻网

  “法官,我申请执行邱某某的案件怎么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了?”“他不是有一套房子吗?”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不解地问。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申请执行邱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邱某某差欠张某某材料款74586.9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查询到邱某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古蔺法院共9件(含张某某一案),涉案本金高达80万余元。在前7件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依法查封、拍卖了登记在被执行人邱某某与其妻子名下的房屋,张某某申请执行时,该房屋拍卖程序已结束,拍卖款不足以清偿债务,且已分配完毕。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未发现邱某某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故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不能”是什么?


  执行不能,是指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客观上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法院穷尽执行手段也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


  案件进入“执行不能”,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如何保障?


  案件进入“执行不能”后,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虽然无法立即兑现,但是法院强制措施不会少。首先,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银行账户等采取冻结措施,让被执行人财务支付受限。其次,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禁止被执行人购买房屋、车辆、住高档酒店等,让被执行人生活受限。最后,对部分被执行人,法院还会采取拘留措施,或者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所以,执行不能不是法院不执行,也不意味着案件以后不再执行了,申请执行人拥有不受时限申请恢复的权利,被执行人仍然有义务继续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均可以向法院提供,一经查实,案件即可恢复执行,并且恢复执行的时限不受限制。


  (陈攀)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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