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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梁柱”罹难求赔偿 古蔺县法院温情促调解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3-10-16 10:50:48 】 【 来源:泸州新闻网

  近日,古蔺县法院民二庭依法调解一起民事赔偿案件。


  2023年4月12日,成某驾驶古蔺县某车行所有的车辆搭乘刘某,在行驶过程中与高速路隧道检修道发生碰撞,致刘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由成某负全责。死者刘某正值壮年,系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和经济收入来源,且生前离异并抚育年仅3岁女儿,父母年事已高,身体状况较差,家庭生活困难。他的意外死亡,使得全家陷入悲困交加的境地。在交警部门调解下,死者家属收到6万元的丧葬费后,向古蔺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130余万元。


  本案开庭后,承办法官审查案件事实了解到,死者刘某生前与被告成某系好友关系,成某搭乘刘某系好意,承办法官综合该案情况发现,案件虽然可以依法做出判决,但是即使原告诉求得到全部支持,面对被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现状,判决结果很有可能成为一纸冰冷的文书,执行到位十分困难。鉴于上述情况,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力求为双方提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在调解过程中,原告家人面对亲人突然离世的残酷事实,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也遭受了经济损失,情绪十分激动。办案干警一方面积极安抚原告,另一方面通过法律释疑,告知执行风险,情理引导,融情于法,寓法于情,促成双方心平气和地参与到调解中。


  最终,原告当庭收到了11万元的赔偿款,解了燃眉之急,其中,被告通过自身最大努力筹集到6万元并当庭支付原告,剩余部分也制定了分期支付计划,同时,在多次和车行沟通协调后,车行同意当庭支付5万元,分期支付5万元给原告方,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办案干警表示,如何解决原告当下的紧迫困境,让其今后的生活得到保障,是当务之急。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法律也是有温度的,法官在办案的时候更应综合考虑各种利弊因素,耐心做好调解、释法明理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云)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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