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稻谷”变“猪仔”古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 赡养费纠纷
古蔺县人民法院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近日,古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为年逾九旬的老人赖某执行赡养费。
2020年10月,赖某诉其三子王某刚一案在古蔺县人民法院开庭,经审理,古蔺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王某刚给付母亲赖某2011年至今的稻谷共计6000斤。判决生效后,王某刚依然未主动履行,赖某向本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刚,对其不赡养母亲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王某刚当即表示自己愿意主动履行,但家中只有2200斤粮食可交付。
执行法官随即转变思路,采取灵活的执行办法,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经计算,剩下的3800斤粮食按市场价计算约为5700元,双方约定王某刚在4月26日前用5只小猪仔抵账。4月26日,被执行人按约履行了义务。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自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古蔺法院执行干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到位率,做深做细“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实在在为群众解难题,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李安琪)
编辑:王先静
党政建设
廉政建设
泸州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830)3109969 |
蜀ICP备18017738号 中国共产党泸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大山坪市委政法委 邮编:6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