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合江频道 > 典型案例 >
合江法院:执结一起抚养费案件 化解长达十六年的纠纷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1-05-13 19:33:34 】 【 来源:泸州长安网

  近日,合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案件,化解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长达十六年的纠纷。

  

  邓某夫妇与梁某夫妇是同村村民,1995年6月,邓某夫妇因无子女,遂收养了梁某夫妇之女,取名邓某某。2005年1月,梁某夫妇将其女邓某某接回生活从而解除收养关系。后双方因邓某某在收养期间的抚养费发生纠纷。2005年3月,经合江法院判决,由梁某夫妇补偿邓某夫妇收养邓某某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一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梁某夫妇未履行义务,邓某夫妇于2005年5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因邓某二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该案件依法终结执行。

  

  但十几年过去了,梁某二人仍未履行给付义务,邓某夫妇于2021年4月23日申请恢复执行。因梁某夫妇无法联系,且未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遂到其户籍所在地走访调查,后在村社干部的协助下终于找到梁某电话并与其取得了联系。电话中,执行干警向梁某释法,严厉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过去16年了,还以为没事了,没想到法官还能找到我!”迫于法律威严,梁某表示愿意回来与邓某夫妇协商处理。

  

  因考虑到邓某行动不便,且案件涉及两个家庭的特殊性,执行干警决定前往邓某夫妇家中处理此案。当天,执行干警还邀请了当地村社干部一同前去。通过执行干警再次释法明理并讲明各种利害关系后,梁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将全部案款兑现,并向邓某夫妇表达了迟到多年的歉意,邓某夫妇也对其表示了谅解。

  

  “以后还是要多来往啊。”“我会让小邓多去看望你们的。”最后,双方脸上都露出了笑容,至此,这段十六年的恩怨矛盾就此化解。

  

  近年来,合江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将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统筹结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合江县人民法院王梅)


编辑:王先静

泸州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830)3109969 |

蜀ICP备18017738号 中国共产党泸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大山坪市委政法委 邮编:646000

蜀ICP备18017738号-1 泸州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