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法院:赡养老人起纠纷 上门调解护权益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近日,合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贺某某年近九十,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因三个儿子在履行赡养义务过程中出现推诿的情况,经村社多次调解未果,贺某某无奈之下,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院。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考虑到赡养问题涉及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为尽快处理此案,切实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立即与三被告取得了联系。
经联系发现,三被告认为父母分家产不公平,导致三人对贺某某的赡养问题争议较大。于是,法官从修复亲情关系、化解亲人之间的怨气和矛盾入手,深入查找产生矛盾的原因和问题症结,本着“办理一件案件、修复一个家庭”的原则,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从法、理、情的角度耐心劝导。“好的,我这就从广州回来处理我母亲的赡养问题。”在法官大量释法工作下,远在广州打工的张某生表示回来处理此事。
因贺某某年纪较大,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上门调解此案。调解过程中,法官再次以哲理小故事明德于心,以身边事例寓教于行,以法律规定寓教于罚。经过法官当场劝解,被告听后心服口服,最终双方达成调解,避免了血肉至亲对簿公堂,挽救了亲情,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蔡丽)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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