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全市政法系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新闻通气会。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章磊介绍了全市政法系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有关情况。
日前,市委政法委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全市政法系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将聚焦“市场经营环境提优、执法司法环境提质、政法公共服务提能”,牢牢把握“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科学作为、坚持能动履职、坚持效果导向”的四项指导原则,重点部署开展六个专项行动17项重点任务。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包括深化打击重点领域犯罪、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失信行为惩戒。
维护市场经营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包括强化涉企市场风险防控、强化涉企治安防控。
助推激发市场活力专项行动。包括依法支持企业市场化重整、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提升涉企案件质效专项行动。包括提升非诉解纷实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
优化政法服务环境专项行动。包括坚持产法协同示范区实体化高效运行、助力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打造、推进法治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涉企法治宣传。
构建泸永江涉营商环境执法司法联盟专项行动。包括推进区域协同高质量发展、开展跨区域交叉案件评查、完善执法司法区域协作机制。
印发《实施方案》是泸州市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个新起点,“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落实、抓出实效。”章磊表示。
接下来,泸州市将充分发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联席会议机制,坚持半月调度、每月研判,及时推动解决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的难点堵点痛点,凝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思路,围绕六个专项行动17项重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推动形成环环相扣、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切实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市级层面将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制发工作推进台账,指导各区县参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抓、条块结合双落实”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