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法院临港法庭妥善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获当事人称赞
近日,合江县法院临港法庭立案室来了一名当事人,对干警说了一句“给王法官的,感谢王法官”,随即放下一个包装袋就离开了。这是一面鲜艳的锦旗,上面写着:为民调解行善事,真情温暖感人心。
据了解,2022年1月,原告罗某与被告黄某经人介绍认识后恋爱,并于当年2月自愿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从认识到结婚仅仅一个多月,为结婚,原告不仅支付了被告7.2万元彩礼,原告母亲还将祖传的手链交由被告。婚后一个月,原告只身前往浙江务工,双方又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22年11月15日,黄某便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合江县法院荔江法庭。受理该案后,原告、被告双方对离婚均无异议,但对彩礼及祖传手链的返还,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因黄某不愿返还彩礼,便撤回了起诉。
撤诉后,原告罗某又于2022年12月2日,向合江县法院临港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法官王江洪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被告双方自愿离婚,原告返还被告的嫁妆若干,被告自愿返还原告彩礼3.2万元及退还祖传手链一条等。
协议达成后,经承办法官督促,原告、被告均于协议达成后第二天履行了给付及返还义务。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合江县法院)
编辑:刘瑶
中国共产党泸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