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龙马潭频道 > 典型案例 >
龙马潭法院:拒不执行,依法判刑!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1-01-30 18:59:24 】 【 来源:泸州长安网

  龙马潭法院秉持“无强制、非执行,惟联动、方治赖”的理念,从严打击拒执违法犯罪,2020年移送犯罪线索8条11人,判决10案10人,实现执行工作打击拒执常态化,为营造川南临港自贸片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案 情 经 过

  

  周某某申请执行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某某应当支付申请人周某某本金1068500元及利息,陈某某隐匿踪迹,拒不到人民法院说明情况,也拒不还款。执行法官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上有大额银行流水,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行为,随即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图片8.png

  网 络 喊 话

  

  2020年初,春节将至,龙马潭法院针对涉嫌拒执犯罪人员,深化悬赏力度和强度,通过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头条等定向精准发布悬赏公告,在线喊话被执行人投案自首。

  

  疫情防控期间,受到感召的陈某某电话联系法院投案自首,后主动到法院争取从宽处理,积极履行案款30000元,并作出还款承诺。

  

  依法惩治

  

  2020年12月18日9时30分,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某在案件执行期间,银行账户上有大额银行流水,但未主动归还欠款,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考虑其主动投案自首,履行案款30000元,并作出还款承诺。龙马潭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陈晓枫)


编辑:王先静

泸州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830)3109969 |

蜀ICP备18017738号 中国共产党泸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大山坪市委政法委 邮编:646000

蜀ICP备18017738号-1 泸州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