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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关于征集网络谣言信息线索的通告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4-02-23 10:48:27 】 【 来源:平安纳溪

关于征集网络谣言信息线索的通告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决定,即日起面向广大群众征集网络谣言线索,对其中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举报内容


  (一)利用信息网络编造疫情、险情、灾情、警情等重大突发事件虚假信息,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借热点事件造谣引流、非法牟利的;


  (三)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开设虚假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实施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


  (四)利用境外域名开办的“法制”“监督”类网站,以及打着“舆情工作室”“维护企业、个人形象”等旗号,提供有偿删帖、“水军”炒作服务的;


  (五)通过人肉搜索、网络“开盒”等方式公开曝光他人隐私信息的;


  (六)编造虚假信息、利用微博、论坛、抖音、快手、微信、短信、社交平台、邮箱等途径发布不实言论、图片及拼接视频,或在网络上散布、组织他人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政府形象,损害他人声誉、名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七)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八)其他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提供佐证资料。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聊天软件、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及视频等相关线索和证据。


  (二)倡导实名举报。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严禁恶意举报。举报人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830-4292003。


  (二)通过“平安纳溪”微信公众号、抖音、新浪微博官方账号进行举报。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2024年2月21日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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