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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纳溪法院:拒付劳务费 限高令促履行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1-11-12 20:09:12 】 【 来源:四川长安网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的形式促使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在捍卫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效彰显了司法权威。


  早前,被执行人罗某在吉林省舒兰市区承包工程,申请邱某某帮其带班,口头约定带班费用为每平方米2元,工程结束后,被执行人以带班工程不合格、工程未完工等为由,拒绝向申请人支付带班费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邱某某向纳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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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理,纳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罗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邱某某支付劳务费15324元,但被执行人依旧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支付义务,申请人遂向纳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罗某,耐心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然而罗某依然不为所动,并以其尚在吉林,工程款未得到为由,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支付义务。


  为及时将劳务费追回维护农民工胜诉权益,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坚持对罗某耐心释法明理的同时,对其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起初,罗某对此还不以为然,认为这些只不过是法院的表面功夫,对自己没有实际影响,随后身处异地的罗某发现自己的出行受到了限制,不能乘坐高铁、飞机,这才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自己当初不应该抱着侥幸心理,现愿意主动履行义务,并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将全部案款支付给了申请人。


  一直以来,胜诉权益难以兑现,成为人民群众心中“梗阻”。时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就是要找准“病根”,疏堵点、破难点、治痛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谢雅琴


编辑:王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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