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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法院:不交租金拒腾房 法院依法强制腾退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1-12-13 20:15:21 】 【 来源:泸州长安网

  租赁商铺开店却拒交租金,房东多次催要,租户既不交租金,也不腾退门市,近日,纳溪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一起涉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杜某退出了逾期占有数月的门档。


  2020年6月,申请人冯某某作为甲方与被执行人杜某某作为乙方签订了《门市租赁合同》,申请人将其位于纳溪区云溪西路的一处房屋租赁给杜某用于商业经营,并对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法等进行了合同载明。2021年2月1日起,杜某未再支付租金给冯某某,冯某某多次联系,其都未予回应。冯某某将其诉至法院,经审理,纳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2021年4月21日起解除,因杜某在租赁房屋内安装、放置有自行购置的物品,申请人冯某某不同意利用,且同意杜某自行将物品搬离,因此,合同解除后,杜某应将该房屋腾空并返还给申请人;杜某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向冯某某支付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4月20日的房屋租金等。杜某仍旧未履行,冯某某遂向纳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向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杜某拒不配合,也不露面,且经电话联系说服教育,拒不腾退租赁房屋,法院遂依法作出公告,责令杜某于规定期限前迁出房屋。公告期满,杜某仍未履行,执行法官遂决定强制腾退该房屋。


  在腾房现场,按照事先制定的强制腾退执行预案,联系好搬迁工人,执行干警兵分两路,警戒组负责现场维护秩序,财产登记组负责腾退物品登记。慑于法律权威,杜某及其母亲主动来到现场,清理核对物品,此次行动历时3个多小时,在当地社区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见证下,执行法官成功将房屋交付给冯某某。另外,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扣押杜某的车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用于拖欠租金的偿还。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凛冬亮剑,法护民生。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着力解决老百姓反应强烈的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向全社会展现纳溪法院司法为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力量!


  (谢雅琴冯永祥)


编辑:王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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