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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法院:司法拘留强震慑 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2-01-04 21:40:20 】 【 来源:泸州长安网

  弟子规载曰:“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意为兄弟能和睦相处,父母就会感到高兴,孝道就在其中了。情同手足,是对友情的最高赞赏,足以窥见兄弟姐妹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近日,纳溪法院顺利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的姐姐为避免弟弟遭受法律惩戒,主动代其现场履行部分欠款并积极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本系朋友,早前,被执行人因车辆被扣向申请人借款1.3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3天,但被执行人未按约定时间偿还借款,申请人多次催收,被执行人始终不接电话。后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决梁某某偿还余某借款1.3万元。判决生效后,梁某某久不露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余某遂于近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系统总对总财产查询,未能发现梁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走访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梁某某目前没有正式的工作,找不到人在何处,电话也一直联系不上,恰逢执行又在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措施受到一定限制,法官只能先将梁某某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


  在法官调查梁某某的过程中,联系上了其家人,执行法官向其释明缘由,将梁某某拒不执行的情况告知了家人,并声明如果梁某某继续逃避执行,法院将会对其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希望其家人代为向梁某某进行转达。


  得知该情况后,梁某某姐姐主动致电执行法官,表示愿意替弟弟偿还债务,虽然自己条件也不好,但可以分期履行,执行法官再三告知梁某某姐姐,其弟弟的债务与其无关,她没有义务替弟弟还债,梁某某姐姐态度却异常坚定:“我们是亲姐弟,弟弟欠了人家的钱,我这个做姐姐的有能力就一定要帮一把,不能让他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影响他以后的生活!”在梁某某姐姐的劝说下,梁某某最终同意前往调解现场,与申请人协商偿还方案,有感于其姐姐的诚信品质,余某同意和解,由梁某某姐姐现场履行3000元,余下1万元分期履行。


  “言忠信,行笃敬。”诚信的姐姐身体力行着古老信条,她用实际行动践行诚信理念,捍卫道德标准,海岳尚可倾,口诺终不移。梁某某姐姐的行为足以为我们树立诚信标杆,以各种方式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们,守诚信,方立足!


  (谢雅琴)


编辑:王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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