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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法院:邻里口角引纠纷 法官善意执行温情浓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1-05-26 21:55:17 】 【 来源:泸州长安网

  常言道:“金乡邻,银亲眷,邻里好,赛珍宝。”近日,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温情执结一起因邻里口角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法官诙谐幽默的调和中,双方放下心结,握手言和。

  

  2020年7月,被执行人周某某酒后冲动,与邻居杨某某发生口角纠纷,将杨某某打伤住院。2021年1月杨某某将周某某诉至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履行协议,周某某当庭支付杨某某5000元,余款6000元定于2021年3月30日前付清,后因周某某未按约定履行余款,杨某某于2021年4月向纳溪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接收该案后,充分考虑到双方毗邻而居的事实情况,认为如果一味采取强制措施,虽然容易结案,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会加深矛盾的化解难度,更不利于村民邻里的和谐,也势必增加法院司法资源的过分投入,社会效果不尽如人意甚至遭人诟病,司法公正、公信力恕难彰显。基于此,承办法官判定,只有双方和解才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执行效果。

  

  从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首先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融情理法于一体开展工作,对申请人、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前期情感铺垫;同时,通过当地社区工作人员了解了双方的详细情况,得知双方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只是互相赌气,做足做好前期信息收集工作;继而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做调解工作,从法律上释明教育,从邻里情上疏导化解,耐心劝说双方和睦相处,维持良好和谐的邻里关系。通过承办法官背对背的劝说、倾听,面对面的利弊分析、摆事实、讲道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抵触情绪得到缓解,被执行人周某某亦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双方互相让步并达成了和解,因经济条件所限,周某某分两次支付6000元赔偿款,杨某某表示同意。

  

  履行最后一笔赔偿款3000元时,承办法官特地赶到了村里,通过幽默诙谐的语言将双方距离再次拉近,“之前的事,我想着心里就后悔的很,不好意思啊!”周某某小声的说道,杨某某的女儿听到周某某表达歉意,也说道:“过去了就过去了,大家都是邻居,以后好好相处!”在笑声中双方逐渐淡忘不愉快的过去,对承办法官的温情执行再三表示感激。

  

  执行工作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和矛盾,在这个过程中不是强制执行才能高效办案,特别像这种涉及朋友、邻里间纠纷的案件,倾听才是沟通的桥梁,耐心才是调解的基础,用好方法才能真正快速的帮当事人解决问题,给执行多一点温度,以细心和诚心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公约数”,更能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同。

  

  (纳溪区人民法院谢雅琴)


编辑:王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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