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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部 | 《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4-09-20 18:38:14 】 【 来源:泸州人大

  9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外发布《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是四川首部规范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5章26条,包括总则、网格和网格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促进与保障、附则等内容。


  《条例》把坚持党的领导写入法规,规定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条例》体现了泸州特色:明确了综合网格和专属网格的划分,规定城镇网格结合居住人数或者户数,以居民小组、住宅小区、若干楼院为单元划分,农村网格以行政村或者若干村民小组为单元划分。同时,创制性规定专属网格,县(区)网格化工作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在长江、沱江、赤水河等重要生态保护范围,机场、车站、港口、商圈市场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其他规模较大的办公区域或者非住宅区域等特定区域划分专属网格。


  《条例》着力解决“网格职能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泛化”“网格员待遇分化”问题。


  明确了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的办理流程,规定网格员发现群众诉求、问题隐患等,应当及时上报村(社区)网格化工作机构。村(社区)网格化工作机构应当按照工作流程及时流转办理。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单位)报告。


  明确了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的具体内容,根据《四川省网格管理员基本职责清单》的规定并结合泸州实际,明确了网格员负责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民生事项服务等六大类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


  据了解,泸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有坚实的工作基础。2014年至今,市委市政府、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先后印发了《泸州市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6个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截至目前,全市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网格1983个,选聘网格员1900余名,建立网格党支部1799个,网格员在基础信息搜集、法规政策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治安秩序管控、惠民便民服务、新冠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平安泸州建设贡献了力量和智慧。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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