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叙永频道 > 典型案例 >
叙永:上门解“心结” 司法暖寒冬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4-01-25 15:21:57 】 【 来源:四川在线

  近日,叙永法院两河(家事)法庭法官赴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上门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以一案教育一片,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古稀老人诉子女法官上门“解心结”


  据悉,72岁的朱某将3个子女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赡养费并平均分担以后的医疗费等费用。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系赡养纠纷,如果一判了之不利于弥合亲情、实质化解纠纷,且原告老人年事已高不便来院开庭,经向原被告双方征求意见后,组织双方在原告居住地所在村委会开展调解。


  各抒己见融坚冰悉心调解促和解


  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分别向当事双方了解了相关情况,原来,原告老人多年来一直和大女儿居住生活,还替大女儿带孩子,儿子魏某认为母亲总是偏心大姐,把财产也拿给大姐,引起其内心不满。又因大女儿身体状况欠佳无力照顾母亲,母亲赡养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无奈之下老人只得将3个子女诉至法院。


  得知矛盾起因后,法官针对性地对老人的儿子从情理法三方面进行劝解教育,告知其父母恩重如山,赡养母亲既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让其多回想父母抚养其长大的艰辛和不易。


  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儿子魏某最终放下心中芥蒂,多年横亘在与母亲、大姐心间的坚冰终于消融,他表示愿意让母亲随其一直生活,独自赡养母亲直到终老,母亲今后的生活费、医疗费等均由其承担。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儿子魏某照看老人并承担所有赡养费用,两个女儿每月至少前往探望母亲2次,该起纠纷在前端得以圆满化解,亲情关系也得到修复。


  (范翼瑶  李婧玥)


编辑:刘瑶
中国共产党泸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