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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鳞半甲议法家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3-09-06 11:28:05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 寒江雪

  

  希腊文学家卡赞扎基斯说过:“苏格拉底和孔子是人类的两张面具,面具之下是同一张人类理性的面孔。”这是对两位先贤的至高赞美。我斗胆再加上一句:面孔之后是交相辉映的两个伟大时代。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所在的“古希腊三贤”时代令人赞叹,而我们中华春秋战国诸子百家争鸣齐放的时代更令人神往——我们岂止有三贤!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当时数得上名字的学派一共有189家,著作4324篇,真的是名家群星璀璨、著作浩如烟海。其中流传最为广泛的有法家、道家、墨家、儒家、阴阳家、名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纵横家、兵家、医家等。发展过程中,最终形成儒、墨、道、法四大显学。

  

  今天,我只想说说法家。为何只说法家?因为“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法家思想是理官(掌刑狱的司法官,作者注,下同)司法实践升华的产物,作为一名法官,当然要认真研读先辈的思想。

  

  法家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却晚,成熟于战国时期。最早亦称之为刑名之学,《史记·商鞅列传》称“鞅少好刑名之学”,指的就是商鞅治学法家。

  

  经管仲、子产、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慎到、乐毅等大力发展,法家始成显赫学派。战国末期,韩非集其理论大成,把法家思想进一步发展,达至高峰。

  

  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提倡以法制为核心,以富国强兵为己任,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并且在实践中创造过骄人的业绩。

  

  说到法家,有三个字、四个人不得不说。三个字:法、术、势。四个人:商鞅、申不害、慎到、韩非。法家在蓬勃发展时期,依照关注点、侧重点的不同,在依法治国、以法制为核心的共同点下,分为三大派别:法治派、术治派、势治派。

  

  商鞅,法治派之宗。该派强调绝对的法治,凡事依法而行,主张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凡奉法遵令者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者无所逃罚。史称:“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后人赞之为:“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使民内急耕织之业以富国,外重战伐之赏以劝戎士,法令必行,内不阿贵宠,外不偏疏远,是以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秦国也因商鞅变法而成为诸侯畏惧的强秦,以至于“兵动而地割,兵休则国富”。

  

  申不害,术治派之宗。该派强调帝王的操控之术,主张君主要“独视”“独听”“独断”——“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强调君主应善于用术,即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手段。

  

  申不害被韩昭侯启用为相,以术治韩国十九年,史称其“内修政教,外应诸侯”,“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一举恢复“劲韩”之名号。

  

  慎到,势治派之宗。该派主张要把政府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君主手里,才能压制臣下,保证法律的执行,所谓“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民一于君,事断于法”。强调“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把君主的权势看作推动法律行使的力量。慎到的势治思想并未在任何一个具体国度施行,他长年在稷下学宫讲学,算是个法学教育家。

  

  韩非,集大成者,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于一身。于势,他提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主张君主——中央集权。于术,他提出君主应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贵族势力,“散其党”“夺其辅”,同时补充新进,“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于法,他主张“废先王之教”和“以法为教”,要“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法家思想由此大成。

  

  如何评述此法家四子呢?神龙飞天,也会偶露鳞甲,史海勾陈,且容我斗胆一评。

  

  商鞅,有人称他为最成功的法家人物。确实,商鞅为秦相十八年,两次深彻变法,深刻改变了秦国,“革法明教,秦人大治”,“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功如丘山,名传后世”。但做人却是不成功的,“天资刻薄”“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一副酷吏做派,最终车裂以殉秦国,悲剧收场。我以为他最大的成功在于身败而名不裂,秦王杀其身而不废其法,终于成就了一统天下大业。虽“一切皆决于法”“专任法而弃德”为大秦帝国的覆亡埋下了伏笔,却更为中华大一统打下了实践的根基,为后世国家治理提供了修正的镜鉴。

  

  申不害,最有心机的法家人物。其按术治学说辅佐韩昭侯历十九载,变“弱韩”为“劲韩”,诸侯莫敢侵。但其术治乃阳术、阴术并用,长此以往,竟成定制,整个国家陷入玩弄权术之中,特别在韩昭侯逝去之后,国家不思进取,在大国间玩弄伎俩,“肥周退秦”“移祸大邦”“治水疲秦”等昏招迭出,贻笑列国。最终,忠直族群所立之国竟因术治而灭亡,不能不说申不害是始作俑者。所以央视纪录片《战国风云之列国》中讲“商鞅的法家光明正大,申不害的法家阴术害人”。阴谋家的做派可以光盛一时,却不能永久。所以申不害是一时成功而遗患无穷,难怪其功成而名不彰。

  

  慎到,最哲学的法家人物。慎到由黄老而入法家,颇有见地,著述颇丰。三为稷下学宫祭酒,精研“势”说却不能借“势”而起付诸实践,一生志于教学,妥妥的法学教育家做派。但其学高而为人师却弟子不显,算不得成功。

  

  韩非,最全面的法家人物。说他全面,指他集法、术、势于一体,全面于法家思想,而不是他做人的全面。相比前三位,其做人是最失败的:空负法、术、势理论于一身,于法不能使祖国富强,于术看不透同学的阴险,于势不能借秦王爱重之势以起,最终冤死狱中,妥妥一书呆子做派。集大成而一事无成,悲剧人物。

  

  四子之外还有一个人,不是不得不说,而是必须要说——荀子。

  

  遍览战国诸子,儒法兼修,弟子成才,为后世君主治国理政奉献思想理论指引的成功人士,当推荀子。

  

  表面上看,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四大显学中,儒家高居庙堂,道家隐入宫观,墨家遁迹江湖,只有法家似乎泯灭无存了。

  

  但法家真的无声无息地消亡了吗?细研历代君主的治国理念,人们发现,儒外法里几乎是他们的一致特征。在外,君王主导力推下,“智勇仁”三达德、“仁义礼智信”五常乃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广布社会的角角落落,影响着芸芸众生。在内,法、术、势的法家思想则深深根植于君主的头脑中。《商君书》在民间是禁书,在君王是必读。《九章律》《大唐律》在民众是定方圆的规矩,在君王是驭万民之权柄。法家思想在独尊儒术的华丽外衣下,堂而皇之地盘踞在金殿的龙椅上。

  

  所以,荀子才是真正的成功者。在儒,儒家五圣、孔门十哲中没有荀子的身影,这不是荀子应有的待遇。他作为儒家集大成者,整理传承《诗经》《尚书》《礼》《乐》《易》《春秋》等儒家典籍,为传播保存儒家思想文化做出了巨大贡献。他批判地接受并创造性地发展儒家正统思想,理论成果更是超越时代。有人说,领先时代一步是天才,但领先时代二步、三步就成了疯子,而荀子甚至领先了整个封建时代。独醒与众醉,就是荀子与五圣十哲的关系,后人尊荀子为后圣,也是无奈呀!

  

  在法,集法、术、势而大成的韩非,继商鞅后法家思想最坚定的执行者李斯都出自荀子门下,他们是荀子的荣耀,却是儒家的大敌,荀子也因此被儒家刻意冷落。因法家弟子显荣而致老师荀子不容于儒家,儒门之心胸未免太窄。

  

  为官,荀子两任楚兰陵令,政绩如何不得而知,但从其晚年肯蛰居兰陵著书立说、收徒授业看,政声应是不错。

  

  为师,荀子三任齐稷下学宫祭酒,当是诸子中的大家。所授之徒中,除韩非、李斯外,还有毛亨(《诗》亦称毛诗,即始于此子)、陆贾、公孙尼子、张苍、陈嚣、浮丘伯等,个个学有所长,名动一时,其“传道、授业、解惑”的能力可见一斑。

  

  于儒法兼修,其“礼法并施”“隆礼重法”的思想,化为“外儒内法”的执政理念,影响后世两千年。

  

  如此成就,不击节赞叹,怎么可能!儒、墨、道、法,百家争鸣,诸子争辉,各领风骚,各有擅长,但最后的成功者,我以为当是荀子。

  

  (作者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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