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告 > 公示 >
共10名!“泸州40正当红”选树“社会治理类”模范典型活动开始了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3-03-27 09:41:39 】 【 来源:泸州长安网


  “泸州40正当红”选树“社会治理类”模范典型活动正式开始啦!


  日前,平安泸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根据泸州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40正当红”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拟在全市范围内选树10名“社会治理类”模范典型。


  组织机构


  为有序推进选树工作,目前,我市已成立“泸州40正当红”社会治理类模范典型选树工作领导小组。选树活动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推荐工作由各区县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平安泸州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自荐环节通过泸州日报、川江都市报和川江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刊登选树信息,广泛发动社会群众对标选树标准进行自荐。


  选树对象


  据社会治理类模范典型选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选树对象为自建市(1983年)以来参与平安建设或社会治理工作的个人,因在参与平安建设或社会治理工作过程中牺牲且具有卓越贡献的人员也可以推荐。


  选树要求


  选树对象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的各项部署,工作扎实,作风正派,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在平安建设或社会治理进程中作出过巨大贡献或取得突出成绩,道德高尚且群众公认度高,具有广泛代表性。建市以来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平安建设或社会治理类表彰表扬的,优先推荐。建市以来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审查的,不得推荐。


  选树程序


  选树工作将严格按照发动、推(自)荐、审核、审定、报送、公示、结果运用程序推进。其中推(自)荐以民主推荐、政治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提出拟推荐对象,并经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于4月14日之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荐报送邮箱:palzjsbgs@163.com


  咨询电话:0830-2680091


  ps:点击可下载自荐表


  自荐表:“泸州40正当红”社会治理类模范典型自荐表.docx


编辑:刘瑶
中国共产党泸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