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法院:非法买卖公民信息,男子获刑三年二个月
为牟取私利,利用58同城网站非法买卖公民信息获利35万余元,10月27日,合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此次庭审,法庭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20余人到庭旁听,通过“零距离”庭审观摩以案释法,增强公民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能力。
(合江法院)
编辑:王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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